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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大学全自动录播教室管理规章制度(暂行)

2013年10月08日 16:04 上传人:何培蔚 点击:[]

全自动录播教室是学校录制“视频资源共享课”或其他课堂教学实况的场所。为保证录播教室设备安全以及系统性能完好,确保课堂教学活动的顺利录制,特制定如下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全自动录播教室主要用于视频资源共享课录制及课程资源建设工作,如有特殊情况,经教务部门及信息技术中心批准方可它用。

第二条 全自动录播教室由信息技术中心和后勤集团大楼场管管理中心(电教中心)共同负责管理。

第三条 各使用单位或授课教师须按照《录播教室使用申请流程》向教务处提出申请,在教务处的统筹安排下进行课程录制。

第二章 使用要求

第四条 根据教务处的排课计划,授课教师凭借《录播教室使用申请表》获得录播教室的使用权。

第五条 凡申请使用全自动录播教室者,必须事先经过全自动录播教室的使用操作培训方可使用。

第六条 凡在本教室从事教学活动的人员须爱护室内所有设备及物品,不得擅自改动仪器设备的连接线,不得擅自移动、接驳或拆卸任何仪器设备,严禁使用该设备从事与教学无关的活动。凡因违反操作规程而人为导致设备及物品损坏者,按学校有关管理规定赔偿。

第七条 凡在本教室上课的学生须爱护教室的环境卫生,不得随地抛弃废物,不得吸烟或吃零食,不得在座位、课桌、装修墙壁等处刻画,违者可严厉批评教育或令其离开教室,授课教师应履行监督管理之责。

第八条 与教学有关的软件、课件等要经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在计算机上安装。若使用U盘、移动硬盘等设备,须事先查杀病毒。

第九条 授课教师在使用设备时须严格按仪器设备的操作规范操作,注意仪器设备运转情况,一旦发生故障,应立即通知管理人员予以处理。

第十条 如有课程调整,授课教师须及时告知管理人员,并到教务科办理调课手续,凭调课通知单使用本教室设备。

第十一条 授课教师要严格按照预约登记时间按时上、下课,学生必须遵守课堂纪律,按教师指定的位置就座,不得大声喧哗。

第十二条 授课结束后,授课教师应及时将课程录像上传到求索学堂的个人空间里或用移动设备将课程录像拷贝,(本地机不能长期保存视频资源)授课教师应按操作程序关闭电源后方可离开。

第三章 管理人员职责

第十三条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情为师生服务,为视频资源共享课及课程资源建设工作提供良好的技术保障和服务。

第十四条 负责全自动录播教室使用登记,设备和系统维护及计算机常用软件的安装工作。

第十五条 上课前应提前打开教室,下课后认真检查电源、设备、门窗是否关闭并锁好教室。

第十六条 及时处理设备使用和系统运行中出现的故障、异常情况及突发事件。

第十七条 利用寒假、暑假的时间,对设备进行检查及维护,为下学期开学做准备。

第十八条 录播教室一般不在晚上、双休日及节假日安排使用。如遇特殊情况,需征得领导同意后,方可使用。

第十九条 要经常检查防火和用电安全情况,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或向上级报告。

第二十一条 遇有雷雨天气,管理人员务必要关闭一切设备的电源,拔掉电源插座,以确保人员及设备的安全。

第二十二条 发现火警要迅速采取措施进行灭火,并尽快向保卫处报告。

第二十三条 凡持有录播室锁匙者,须将锁匙切实保管好,不得随意乱放或借给无关人员。如发现丢失,应立即报告,并采取防范措施。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信息技术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教务处、信息技术中心、后勤集团大楼场管管理中心(电教中心)

2013.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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