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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大学机房UPS管理制度

2017年06月08日 14:49  点击:[]

三峡大学信息技术中心机房UPS由陈肖飞主管,王勇负责。

第一条机房必须配置合适的UPS不间断电源,供电方式采用“市电——UPS——机房设备”。

第二条紧急出口处的设备间中必须安装紧急电力开关,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迅速切断电源。

第三条定期检查 UPS 设备,以保证其能满足系统正常运行的需要。

第四条机房电力系统出现异常情况后,UPS电源工作一小时内通知相关负责人,并关闭非关键设备的电源,保证后备UPS电源的最长工作时间。

第五条当机房电力系统出现异常情况后,注意观察UPS市电指示灯,待来电后,应等待十分钟左右,当市电源稳定后再使用市电供电。

第六条如停电时间过长,应先断开总闸,再依次断开其下的分闸,待来电后先合总闸,由相关技术人员起动其设备,以防止不必要的故障。

第七条新购买的UPS应先充足电后再使用。UPS在初次使用时必须按产品使用手册上的要求进行充电,以保证供电正常。

第八条蓄电池的使用要注意环境温度。蓄电池一般应在0℃~30℃的环境中使用。

第九条定期(6个月)检查UPS电源内电池组中各个电池的端电压。

第十条UPS应每隔2-3个月完全放电一次,一次全负荷放电完毕后,按规定再充电8小时以上。

第十一条当电池长时间搁置不用时,应每隔2个月开机一次进行补充充电。

第十二条做好电源线和通信线(如远端监控信号线)的防雷过压保护。

第十三条及时更换废/坏电池。更换新的电池时,应该力求购买同厂家同型号的电池,禁止防酸电池和密封电池、不同规格的电池混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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