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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学校“关于重申严禁违规吃喝的廉政提醒”的通知

2025-03-31 10:19  点击:[]

关于重申严禁违规吃喝的廉政提醒

为推进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进一步加强纪律和作风建设,抓好相关问题的集中整治,现对全校各单位及广大党员干部就严禁违规吃喝的纪律要求作如下重申和提醒:

一、要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特别是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正“四风”重要论述。

坚持教育在先、挺纪在前,各级党组织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学习教育,把坚决制止违规吃喝与深化巩固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推进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违规吃喝的政治危害,严守纪律规定,规范言行交往,切实增强抵制违规吃喝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清醒认识和准确把握当前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违规吃喝问题。

违规吃喝问题是当前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存在的突出问题之一。违规吃喝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不仅浪费国家资金,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而且给整个社会风气带来极大的危害。因此整治违规吃喝是纠治“四风”的重要内容。目前,违规吃喝问题主要表现:一是违规公款吃喝,超标准、超范围接待,虚列支出套取资金等;二是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校属各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推进问题整改。

三、严格执行纪律规定,守住行为底线。

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审批制度,坚决抵制违规吃喝。

(一)禁止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公务接待必须厉行勤俭节约,不得违反招商引资、商务接待、公务接待规定超标准、超范围吃喝。公务接待用餐应供应本地家常菜,不得提供高档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和高消费餐饮场所。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接待对象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不得以伪造接待公函、虚列接待事项、虚增接待人数等方式公款吃喝。严禁无公函以及“一函多餐”。

(二)禁止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得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禁止上下级之间、单位之间借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吃请。同城公务活动严禁相互请吃。不得“组团吃喝”、搞“小圈子”,做局中人。

(三)禁止违规报销费用。不得虚列办公费、会议费、差旅费、印刷费等名目隐匿违规吃喝费用。不得化整为零拆分开具公务用餐发票。不得将休假、探亲、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不得在私人用餐中以单位名义开具发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当由个人负担的吃喝费用。禁止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

四、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营造清廉氛围。

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治主体责任,营造清廉氛围。要紧盯会议培训、考察学习、检查指导等重要节点,提醒党员干部严格自我约束;紧盯年节假期、八小时以外的重要时间,提醒党员干部主动接受监督。要积极运用好“第一种形态”,常态化开展“咬耳”“扯袖”,帮助干部职工筑牢廉洁底线,自觉远离违规吃喝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警示教育,提升干部职工廉洁意识。

财务、审计、巡察部门要发挥职能监督作用,及时移交违规吃喝问题线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紧盯违规吃喝等问题开展全面监督检查,对违纪违规问题,一经发现,从严查处,并在全校通报曝光。


三峡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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