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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三峡大学校园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

2013年04月23日 09:13  点击:[]

信技〔2007〕3 号

关于发布《三峡大学校园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现将《三峡大学校园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规定》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二OO七年三月十六日

 

三峡大学校园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规定


   三峡大学校园网络是服务于全校教学、科研、办公管理等的计算机信息网络,校园网络的服务对象是校内教学、科研单位、行政管理机构、教师和学生等。为确保校园网络安全运行,维护学校正常秩序和社会稳定,特制订校园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规定。

    一、接入校园网络的各个单位的用户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
  二、校园网络相关的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不得利用校园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的有害信息。
  三、新用户上网、IP地址申请需经三峡大学信息技术中心按统一规划审批。校园网络合法用户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网络设备的活动,这些活动包括: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未经授权使用网络、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及非法入侵或破坏他人系统等。

    四、学校各单位在校园网络上建立二级域名、开通远程FTP管理、BBS等,需报经三峡大学信息技术中心审查批准,并备案登记;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办公室及相关部门要建立一支专兼职结合的管理队伍,加强日常管理工作。

    五、申请开设校园网邮箱,需要填写个人登记表,申请人需经校所在二级单位同意并盖章,三峡大学信息技术中心备案。

    六、学校各单位在校园网主页上进行WEB信息发布时,根据分工,须分别经校长办公室及相关部门审查批准,并进行严格的备案登记;在本单位主页上发布信息,必须由单位负责人批准,备案登记。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七、接入校园网的各单位有义务定期对相应的网络用户进行有关的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及培训。

    八、三峡大学信息技术中心建立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响应预案。接入校园网络的各单位要指定一名主管领导和设立网络管理员对网络进行指导和管理,网络管理员具体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

    九、学校各单位网络管理员应定期对本单位上网计算机进行病毒检查及清除,对系统的安全漏洞,要及时采取技术措施进行解决。

    十、接入校园网络的单位和个人应配合学校信息安全管理办公室和其它相关职能部门的安全检查。

    十一、校园网络上所有用户有义务向学校信息安全管理等部门报告违法犯罪行为和有害信息情况。与校园网络相关的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

    十二、对于违反本规定的,学校网络安全管理部门可提出警告,停止其使用网络,情节严重的,学校给予相应行政处罚或交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十三、本管理规定由三峡大学网络信息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四、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本管理规定与以前相关文件有冲突之处,以本管理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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